最低限度之消防装置及设备与装置及设备之检查、测试及保养 [2022年9月修订本] (现行版本) (暂时只提供英文版本)
最低限度之消防装置及设备与装置及设备之检查、测试及保养
[1994年3月修订本]
[此守则(1994年3月修订本)适用于《消防安全(商业处所)条例》(第502章)及《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第572章)所规定提供或改善的消防装置及设备]
最低限度之消防装置及设备与装置及设备之检查、测试及保养 (全部)
日期 | 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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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四年二月 | 初版(请参阅英文版) |
一九六六年三月 | 第一次修订本(请参阅英文版) |
一九七零年八月 | 第二次修订本(请参阅英文版) |
一九七七年四月 | 第三次修订本(请参阅英文版) |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 | 第四次修订本(请参阅英文版) |
一九八零年十一月 | 第五次修订本(请参阅英文版) |
一九八二年八月 | 第六次修订本(请参阅英文版) |
一九八七年三月 | 第七次修订本(请参阅英文版) |
一九九零年九月 | 第八次修订本(请参阅英文版) |
一九九四年三月 | 第九次修订本 |
一九九八年六月 | 第十次修订本 |
二零零五年七月 | 第十一次修订本 |
二零一二年四月 | 第十二次修订本 |
二零二二年九月 | 第十三次修訂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