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长(行动)
消防队长的职责
消防队长(行动)主要奉派主管消防局及紧急救援车辆;为消防员提供训练;指挥及领导消防员执行紧急及防火职务;以及参与行政工作,例如人事管理及策划等职务。消防队长(行动)须受纪律约束,并须轮班工作,担当候命职务及在工作时穿着制服。
入职资格
教育程度 | 起薪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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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以及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综合招聘考试的两张语文试卷 (中文运用和英文运用) 取得一级成绩注(a),或具备同等成绩,并能操流利粤语及英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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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点 |
(2) |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或香港其中一间大专院校颁发的认可副学士学位,或香港其中一间理工大学/理工学院/香港专业教育学院/科技学院颁发的高级文凭,或注册专上学院在其注册日期后颁发的文凭,或具备同等学历;以及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b)或以上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并能操流利粤语及英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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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点 |
(3) |
(i)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考获第3级或同等注(c)或以上成绩,或具备同等学历;或(ii)在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两科高级程度科目考获E级或以上成绩,以及在香港中学会考另外三科考获第3级注(b)/C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备同等学历;以及(iii)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b)或以上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并能操流利粤语及英语。 [注:上述(i)及(ii)项的科目可包括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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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点 |
- 通过视力测验;
- 通过体能测验及模拟实际工作测验;
- 通过能力倾向笔试;
- 通过能力倾向实务测验;以及
-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
[注:
(a) 在2010年1月1日或之后加入消防处消防队长职级的新聘人员,须通过相关考试,才可支取至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23点及以上的支薪点。
(b) 考生在综合招聘考试的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的成绩分为二级、一级或不及格,当中以二级为最高等级。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C级或以上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D级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C级或以上成绩;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级或以上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D级成绩;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级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学术模式整体分级取得6.5或以上,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各项个别分级取得不低于6的成绩的申请人,在IELTS考试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IELTS考试成绩必须在职位申请期内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c) 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 C 级和E 级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和第2级成绩。
(d) 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并表现优异」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C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3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E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2级成绩。
(e) 持有学位的申请人如在获发聘书时持有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及中文运用两张试卷所需的成绩,或同等成绩,便符合资格获取学位持有人的起薪点。
(f) 将于本学年内取得所需学历资格的学生也可申请﹔申请人如获录用,必须在本学年内取得所需学历资格才获聘任。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
(h)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如申请人在申请公务员职位时仍未曾参加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或未曾在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考获及格成绩,仍可作出申请。他们会被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相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起薪点
- 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 8 点至第 10 点不等,视乎学历而定。
训练
- 新入职的消防队长(行动)须在消防及救护学院接受为期二十六星期的留宿基础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