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 / 注册处所的消防安全规定 - 食物业
透过应用程序查询「不反对牌照续期通知」申请进度/状况
食肆持牌人现可通过香港消防处流动应用程式查询「不反对牌照续期通知」申请进度/状况。持牌人可在应用程式的「查询」>「持牌处所续期状态」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显示「不反对牌照续期通知」已发出,食肆持牌人即可联络发牌当局(食物环境衞生署)办理续牌手续。
食物业
各类持牌/注册处所 | 本处职责及申请程序 | 消防规定及核对表 | 重要建议 |
食肆 |
适用于普通食肆/工厂食堂座位间(不包括露天座位)使用轻便型爐具以作臨时或暂时火锅/食物加热/在食物上洒上酒及点燃的消防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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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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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普通食肆/工厂食堂座位间(不包括露天座位)使用轻便型爐具以作臨时或暂时火锅/食物加热/在食物上洒上酒及点燃的消防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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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制面饱饼食店 / 食品制造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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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内的 卡拉OK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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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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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建议
食物业的其它消防规定:
- 食肆使用的各种燃料
- 烧烤/火锅菜馆座位间使用的各种燃料
- 食肆露天座位
- 独立应急照明系统
- 消防處通函第2/2023 號機動式通風系統的消防安全規定
- 持牌处所的通风∕空气调节控制系统
- 消防处通函编号第1/2019号 – 通风/空调控制系统(英文版)
- 在厨房范围以外煮食的一般消防安全规定
- 在厨房范围以外以木炭为燃料煮食的特定规定
- 在廚房範圍以內以木炭為燃料煮食的附加消防規定
透过电子表格提交文件/竣工通知书
申请人现可透过电子表格向牌照课提交相关持牌处所申请的各项文件或完成消防规定的竣工通知,按此开启表格。
电子消防证书
消防处已推出「电子发放消防牌照及证书系统」,相关的消防证书可同时以电邮方式传送至申请人所提供的电邮地址。此电子消防证书采用「认证易」服务,有关详情请按此查看。
查询
牌照及政策課
牌照组港岛办事处
地址: 香港上环西消防街2号上环消防局阁楼
电话 : 2549 8104
传真 : 2559 3461
电邮 : h_lic_1@hkfsd.gov.hk
牌照组西九龙办事处
地址: 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33号尖沙咀消防局6楼
电话 : 2302 5339
传真 : 2302 5314
电邮 : k_lic_1@hkfsd.gov.hk
牌照组东九龙办事处
地址:九龙湾宏光道39号宏天广场18楼1809-1810室
电话: 3423 9332
传真 : 2722 5256
电邮: k_lic_3@hkfsd.gov.hk
牌照组新界办事处
地址:九龙湾宏光道39号宏天广场18楼1809-1810室
电话: 3423 9328
传真 : 2443 1411
电邮: nt_lic_1@hkfsd.gov.hk
通风系统组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35楼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 税务大楼35楼
电话 : 2718 7567 / 2251 4165
传真 : 2382 2495
电邮 : fsvs@hkf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