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設立的諮詢委員會
查詢:
地址: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總部大廈七樓北翼消防安全總區
電話:2170 9688
傳真:2367 1354
電郵 : fschq@hkfsd.gov.hk
委員會成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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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 | (當然主席) |
香港工程師學會代表余偉沛工程師 | (委任委員) |
香港工程師學會代表葉潔瑩工程師 | (委任委員) |
香港註冊消防工程公司商會有限公司代表李淦耀工程師 | (委任委員) |
香港理工大學黃鑫炎博士工程師 | (委任委員) |
香港城市大學李偉明教授工程師 | (委任委員) |
陳東岳先生 (公眾人士) | (委任委員) |
林淑芳女士 (公眾人士) | (委任委員) |
華美玲女士 (公眾人士) | (委任委員) |
屋宇署高級屋宇測量師(防火規格)5 | (當然委員) |
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樓宇改善課)1 & 2 | (當然委員) |
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消防設施監督) | (當然委員) |
消防處行政主任(消防安全) | (當然秘書) |
職責範圍
就以下事項向消防處處長提出意見:- 有關建築物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技術事項;
- 成本事項;
- 由業主本人或委員會提出的其他消防安全措施;
- 為符合強制性規定而進行的最低限度建築物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以及
- 受擬議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影響的整幢或部分建築物的結構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