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防处
消防服务
- 問 1:如何申请参观消防局+-
答:申请参观消防局的手续非常简单(请参阅 “申请参观消防救护站”)。
- 问 2:泄漏气体时如何应变?+-
答:当察觉有气体泄漏时,在场人士不可使用引发明火或产生火花的电器,因产生的火花可能燃点泄漏的气体。例如不可开关任何电灯或电器,不可使用电话包括手提电话,及不可使用因摩擦而产生火花的物件。在安全情况下,关闭泄漏气体的总开关及打开事故单位的窗户,通知附近单位的人士尽速离开,但紧记要拍门而不要按门铃。到达安全的地方后致电消防处救助,等待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并告知他们有关的情况。
- 问 3:火警时如何应变+-
答:在火警发生时如何应变并没有划一的准则,请参考在本网页的「防火信息及小册子」内所载「火警时如何应变」。
- 问 4:如何知悉本港消防局的位置+-
答:本港消防局的位置已详列于本处网页 (请参阅 "消防局及救护站分布位置图" )。
- 问 5:火警时应如何使用消防喉辘+-
- 问 6:山火发生时应如何应变?+-
答:在山火发生时应如何应变并没有划一的准则,请参考在本网页内所载「山火安全指引及应变措施」。
- 问 7:行动人员专车的使用+-
行动人员专车
消防处行动组所有消防区长或以上职级的人员,都是按照24小时当值制度工作,须要每日24小时,每星期7天「随时候召」。除非获准休假或「暂时不用当值」,否则他们须即时回应所属分区的任何大型火警或特别服务召唤,前往现场担任指挥工作。所以,他们获配装有无线电通讯系统、警报器、闪光信号灯及防暴网等设备的行动人员专车,以执行行动职务。
为了协助上述人员达到行动要求,能即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以及尽量减低执行上述职务时对家庭生活的影响,他们可利用专车在办公时间以外办理私人事务,包括接载乘客,例如家人或朋友。其实,经部门详细研究后,发现现行安排最具成本效益,而且亦为职管双方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