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九龙尖沙咀东康庄道1号 消防总部大厦7楼北翼
- 统管消防安全总区的一切事务
- 引用既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防火相关工作
- 开展及/或评估有关防火工作的消防工程研究
- 推广最有效的防火方法,以配合本港发展
- 改善订明商业处所,以及商业、工业和私人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措施
- 向市民推广消防安全信息
- 制定和检讨各项防火政策、训令、守则、法例等
- 调查有关建筑物消防安全的投诉(持牌处所及危险品投诉除外)
- 为新建筑物及建筑物改建制定和审批消防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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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近年防火工作急剧增加,防火总区由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分拆为两个独立总区-牌照及审批总区和消防安全总区。消防安全总区负责制订消防安全政策、执行消防安全规例、加强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旧式楼宇的消防安全标准,以及审核改善消防安全工程贷款。
楼宇改善课1负责在港岛区及离岛、观塘、黄大仙和九龙城等区议会分区执行《消防安全(商业处所)条例》和《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以改善区内订明商业处所、指明商业建筑物、旧式综合用途建筑物和住用建筑物的防火措施。
楼宇改善课2负责在九龙(观塘、黄大仙和九龙城等区议会分区除外)和新界区执行《消防安全(商业处所)条例》和《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以改善区内订明商业处所、指明商业建筑物、旧式综合用途建筑物和住用建筑物的防火措施。
楼宇改善课3负责对工业建筑物的火警危险采取执法行动。该课亦处理有关建筑物消防安全的投诉(持牌处所及危险品投诉除外)和进行相关巡查。该课辖下的特遣执法队主动巡查旧式综合用途建筑物,并针对违规事项采取执法行动,务求彻底改善该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铁路发展课在二零零一年四月二日成立,负责为香港铁路发展策略有关的新铁路发展基建工程,审核图则及顾问报告,制定消防安全规定和建议。
新建设课与建筑事务监督合作,负责审核所有新建楼宇及现存楼宇的改动及加建工程的建筑图则,并根据「最低标准之消防装置及设备守则」所列标准,制定消防安全规定。
机场扩建工程课在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成立,负责处理各项机场工程,包括审核建筑图则和消防装置图则、审阅消防工程报告,以及提供消防安全意见。该课又为机场扩建项目的消防装置进行认可检查,确保所施加的消防安全要求符合相关规例。
支援课负责制订、检讨及更新有关改善楼宇消防安全的部门政策。除此之外,该课亦向消防安全总区总部提供行政支援服务及处理一般的查询。
贷款计划支援组协调「楼宇安全贷款计划」下之改善消防安全工程贷款申请。该计划的目的,是提供贷款予希望获得资助的各类私人楼宇(包括住用、综合用途、商业及工业)或其中部分个别业主,以便进行改善其处所或楼宇消防安全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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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10楼
及
香港英皇道339‐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8楼
及
香港西湾河太安街29号东区法院大楼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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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大角咀道42号消防处旺角办公大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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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九龙湾常悦道11号新明大厦4楼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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