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九龍康莊道1號消防處總部大廈5樓南翼
- 統管牌照及審批總區的一切事務
- 為食肆、公共娛樂場所、卡拉OK場所、幼兒中心及學校等,制定和審批消防安全標準
- 監察關於木料倉,以及使用、貯存、製造和運送危險品的發牌管制工作
- 處理與消防裝置認可測試,以及消防裝置承辦商註冊有關的事宜
- 執行消除火警危險的法例
- 監察現有樓宇的消防裝置及有關裝置每年的保養情況
- 簽發新建樓宇的消防裝置及設備的証書
地址:九龍康莊道1號消防處總部大廈5樓南翼
牌照及審批總區負責執行防火規例及政策,並就防火措施及消除火警危險事宜,向市民提供協助及意見。
牌照及政策課轄下設有政策組及牌照組。政策組主要負責制定及檢討防火事宜的政策、程序及指引,進行相關課題的研究。牌照組下設有港島、西九龍、東九龍及新界辦事處,就持牌/註冊處所的消防安全措施制定消防安全規定,向政府相關當局提供意見,並簽發消防證書,以便當局辦理這些處所的發牌及註冊事宜。牌照組亦處理涉及持牌/註冊處所消防安全的投訴,並按實際情況作出執法行動。
危險品法例課負責統籌《危險品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的修訂工作;制定並推行危險品的管制政策與措施;以及推動危險品倉庫的規劃工作,以配合本港危險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發展;以及處理部門檢控事宜。
危險品管制課負責有關製造、貯存及使用危險品的發牌事宜。
危險品執法課負責有關危險品車輛,第9A類危險品及木料倉的發牌事宜,有關壓力氣體容器的審批事宜,及有關根據《危險品條例》獲批准的人的註冊事宜。
消防設施監督課負責檢查現有樓宇的消防裝置、處理有關樓宇消防裝置的投訴、監察註冊消防承辦商的專業水準及在有需要情況下採取執法行動。此外,消防設施監督課亦解答公眾、認可人士、機電工程顧問、消防裝置承辦商和其他政府部門有關消防裝置之查詢。
消防工程合規課由消防設施組和通風系統組所組成。消防設施組負責檢查和批核新建樓宇的消防裝置及監察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專業水準。通風系統組負責監察新落成建築物和持牌處所的通風系統圖則,並對系統進行驗收檢查和測試,以確保建築物/處所設有妥善的防火間隔。
牌照及審批總區的行政組處理行政事宜、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方面的支援,以及處理消防裝置承辦商的註冊事宜。
牌照及審批總區亦借調人員予民政事務總署,並成立了「牌照事務課」,以巡查酒店、賓館、私人會所及床位寓所,並為這些地方制定消防安全規定;並執行調查及檢控無牌或違反發牌條件的酒店、賓館、會社、床位寓所和卡拉OK場所等工作。牌照及審批總區亦借調人員予社會福利署,向安老院提供有關防火措施的意見。